新一届常委亮相:中国开启“光荣和梦想的远征”******
(中共二十大·特写)新一届常委亮相:中国开启“光荣和梦想的远征”
中新社北京10月23日电 题:新一届常委亮相:中国开启“光荣和梦想的远征”
中新社记者 黄钰钦 梁晓辉
“大家好!很高兴在这里同各位记者朋友见面。”
23日中午,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全球瞩目。刚刚在二十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率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在这里与中外记者见面。
自中共十三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形成新一届领导团队与中外记者见面的惯例。每个“五年之约”,都是这个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具有特殊意义的历史新起点。今年的见面会是首次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办,600多名中外记者早早在此等候,见证这历史性的时刻。
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踏上新征程,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再出发,世界从这里更好读懂发展变化的中国叙事。
12时5分,习近平步入会场,面带微笑向中外记者挥手致意。他身后,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依次进入会场,全场响起热烈掌声。
身着深色西装、系红色领带的习近平居中站立,其他6位常委分列两侧。习近平走上主席台,身后是中国共产党党旗,镰刀、锤头组成的金色党徽格外醒目。快门声中,这一历史性场景被定格、被记录。
习近平首先向发来贺电贺信的外国政党、领导人等表达感谢。
“衷心感谢全党同志的信任。”接着,习近平代表新一届中共中央领导成员庄严承诺:“我们一定牢记党的性质和宗旨,牢记自己的使命和责任,恪尽职守、勤勉工作,决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
当百年中共遇上千年小康梦,中国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成功达成。面向全球目光,习近平代表百年大党再次宣示新征程上的使命任务:“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随后,习近平向世界铺展一幅具有未来感的中国发展蓝图。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奋进姿态。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长期实践探索的成果,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习近平说。
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按“两步走”具体实践——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把中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惟其艰巨,所以伟大;惟其艰巨,更显荣光。如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更加明晰,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人民的“一诺千金”。
20多分钟的讲话中,“人民”一词出现17次。
“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习近平说。
10年前、5年前,在人民大会堂,习近平都郑重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优美的环境……新时代10年,一个个对人民的承诺走进现实,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真实图景。
蓝图中,有百年大党对自身建设的清醒认知。
“一个饱经沧桑而初心不改的党,才能基业常青;一个铸就辉煌仍勇于自我革命的党,才能无坚不摧。”见面会上,习近平再次点题中共自身建设。
“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打铁还需自身硬。”在10年前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习近平以此惕励全党。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人们看到,中央八项规定随之出炉,中共在10年里掀起了一场被外媒称为“中国近代史上强度最大、范围最广的反腐行动”,中国党风政风乃至社会风气为之转变。
蓝图中,还有百年大党带领中国以更加开放的姿态面向世界。
面对中外记者的镜头,习近平向世界明确宣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自身发展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从10年前“中国需要更多地了解世界,世界也需要更多地了解中国”,到如今“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发展也需要中国”,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从“我”和“你”更好地变成了“我们”。
“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习近平说。
在世界注视的目光中,踏上新征程的中国,从这里再出发。(完)
深圳拟调整保障性住房体系 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
新华社深圳1月18日电(记者赵瑞希)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司法局就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日前联合发布四个征求意见稿。根据意见稿,深圳保障性住房体系将从此前的以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为主,调整为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并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
四个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用地保障、建设标准、供应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
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轮候配租、面向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定向配租,租金约为市场价的30%;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租赁,租金不超过市场价的90%;共有产权住房面向符合条件的居民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主要采用轮候配售方式,售价约为市场价的50%。
意见稿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实行封闭流转制度。购房人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的,不得转让所持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代表政府按照购买价格收购;自签订买卖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向住房保障实施机构申请将所持产权份额转让给符合条件的对象,转让价格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通过市场参考价格规范转让行为。
意见稿还明确了接受赠与、继承、婚姻状况变化、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的处置办法,确保一个家庭仅能持有一套政策性住房,且共有产权住房封闭流转。